看到馬維斯的存在感一文
讓我深有同感
有些人 因為她的被需要(不論情感或是物質)來證明她存在的意義
有些人卻以被別人恨的牙癢癢來被人家記得
到底存在感的被證明
是要自己 還是要別人
我認識的某些朋友
老是說一些情節來證明自己的故事
故事精不精采不重要
重要的就是 她很美 很多人追 能力很強 品味很好 身材很好
這樣的手法 不斷的重複
讓聽故事的我覺得很累
因為我很不喜歡 自己去不斷的告訴別人
我自己有多好
那應該是別人自己的主動感覺
而不是被迫接收
所以 每次 當他開口說故事的時候
我都會開始覺得很疲憊
然後 心就飛到九霄雲外
而我 對於在某個團體中我的存在感
我的感覺的 有的地方我一點都不想被記住
因為 被記得住或記不住
對於我不在乎的人一點關係都沒有
但是 如果人家記得你的好
就會很驚訝感激
不記得你 也總比壞印象深刻的好些
總之
存在感的證實
其實 是在自己
大家一值無故吹捧我 反而會讓我很不自在
因為 我是真心的希望
你是真心的喜歡我
不要需偽造做的華詞
只能說存在感只存在於有緣人之間
- Feb 10 Sat 2007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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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存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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